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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20-08-26瀏覽量:3007
我國殘疾人有哪幾種類別?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規(guī)定:"殘疾人包括視力殘疾、聽力殘疾、言語殘疾、肢體殘疾、智力殘疾、精神殘疾、多重殘疾和其他殘疾人。"
目前我國采取什么標準評定殘疾人?
關于殘疾標準,各國因經(jīng)濟和社會發(fā)展水平不同,掌握的尺度不一。按照世界衛(wèi)生組織、國際勞工組織和一些國家規(guī)定的標準,殘疾人占總人口的10%左右。1986年10月7日,國務院批準的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的"殘疾標準",是目前我國評定殘疾人的基本依據(jù)。中國殘聯(lián)制定的《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》是抽樣調查標準的具體化、實用化。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的傷殘軍人標準、福利企業(yè)招收殘疾人的標準、工傷致殘標準等,在一定范圍內有效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》規(guī)定:殘疾標準由國務院規(guī)定。
什么是視力殘疾?
視力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,以致影響正常工作、學習或其他活動。視力殘疾包括盲、低視力兩類,具體分為四級:
雙眼中好眼的最佳矯正視力低于0.02或視野半徑小于5度者為一級盲;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(yōu)于0.02,而低于0.05,或視野半徑小于10度者為二級盲;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(yōu)于0.05,而低于0.1者為一級低視力;最佳矯正視力等于或優(yōu)于0.1,而低于0.3者為二級低視力。
什么是聽力殘疾?
聽力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雙耳不同程度的聽力喪失,聽不到或聽不清周圍環(huán)境聲及言語聲。根據(jù)《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》,聽力殘疾分為四級:
聽力損失大于90分貝,言語識別率小于15%者為一級聽力殘疾;聽力損失71-90分貝,言語識別率15%-30%者為二級聽力殘疾;聽力損失61-70分貝,言語識別率31%-60%者為三級聽力殘疾;聽力損失51-60分貝,言語識別率61%-70%者為四級聽力殘疾。聽力殘疾系指雙耳而言,若僅有一耳符合上述條件,而另一耳的聽力損失等于或小于50分貝,則不屬于聽力殘疾范圍。
什么是言語殘疾?
言語殘疾是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言語障礙,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活動。言語殘疾分為四級:
言語能力完全喪失,只能簡單發(fā)音者為一級言語殘疾;具有一定的發(fā)音能力,語音清晰度在10%-30%,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一級,但不能通過二級者為二級言語殘疾;具有發(fā)音能力,語音清晰度在31%-50%,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二級,但不能通過三級者為三級言語殘疾;具有發(fā)音能力,語音清晰度在51%-70%,言語能力等級測試可通過三級,但不能通過四級者為四級言語殘疾。
什么是智力殘疾?
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于一般人水平,并顯示適應行為障礙。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(fā)育期間由于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和智力發(fā)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或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。智力殘疾分為四級:
智商小于20者為一級智力殘疾(重度);智商在20-34者為二級智力殘疾(重度);智商在35-49者為三級智力殘疾(中度);智商在50-69者為四級智力殘疾(輕度)。
什么是肢體殘疾?
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、畸形、麻痹導致人體運動功能喪失或功能障礙。肢體殘疾包括腦癱、偏癱、脊髓疾病及損傷、小兒麻痹后遺癥、截肢、缺肢、短肢、四肢畸形、侏儒癥、脊柱畸形、骨關節(jié)和肌肉疾病及損傷、周圍神經(jīng)疾病和損傷等。根據(jù)《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準》,肢體殘疾分為三級:完全不能或基本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動者為一級(重度)肢體殘疾;能夠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動者為二級(中度)肢體殘疾;基本上能夠完成日常生活活動者為三級(輕度)肢體殘疾。
保留拇指和食指(或中指)而失去另三指者;保留足跟而失去足前半部者;雙下肢不等長,差距小于5厘米者,均不屬于肢體殘疾范圍。
什么是精神殘疾?
精神殘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續(xù)一年以上未痊愈,導致其對家庭、社會應盡職能出現(xiàn)一定程度的障礙。精神殘疾分為三級:
社會功能嚴重缺陷為一級(重度)精神殘疾;社會功能有缺陷為二級(中度)精神殘疾;社會功能有輕度缺陷為三級(輕度)精神殘疾。
什么是多重殘疾?
凡有兩種以上殘疾的為多重殘疾,或稱復合殘疾。